中国法院网讯 1月4日,新年后上班的第一天,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魏秀芬法官刚走到法庭门口,就被几个农民工团团围住了,她们虔诚地给魏法官献上一幅锦旗,“魏法官,您案子判得公正,我们姐儿几个不太会说话,送面锦旗,表表心意!”“她们也都想来,没时间,让我们五个代替了!”五人激动地拉着魏法官,你一言,我一语。大策媒体报道
任秀琴等九人是密云县密云镇大唐庄村村民,自1999年11月,大伙一起到北京赤尾时装有限公司上班,劳资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期为2006年12月31日。上班以来,几乎每周六都要无偿加班,虽然苦点累点,但为了保住饭碗,谁也没吭过声。
2006年5月30日,公司宣布取消8车间职工每月30元的特殊奖金,这一决定立刻引起了工人们的不满。因与公司协商未果,5月31日,工人们集体停工。
6月1日,公司未发放6月份工人出勤卡。6月14日,赤尾公司以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分配等理由向任秀琴等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维权不成,反被炒鱿鱼,任秀琴等忿忿不平,向北京市密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同时提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补偿金以及2004年以前的养老保险金等申请。仲裁委裁决意见部分支持了原告的申请,劳资双方均不服该裁决,起诉到法院。大策媒体报道
庭审过程中,互为原被告的劳资双方斗争格外激烈。双方对于事实的陈述以及诉讼请求均大相径庭,相去甚远。
面对这样一系列棘手的案件,魏秀芬法官隐隐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一方面,工人们被解雇了,生活没有着落,一定要给工人们一个合法合理的交待;另一方面,刚刚进行过集体停工的工人们情绪比较激动,如果案件处理不当,工人们很可能出现进一步的过激行为。此外,除了这十八件案子,其他职工也已提起诉讼,工人们情况类似但又各不相同,要一个一个去查。
为查清事实,魏秀芬法官先后多次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取相关资料(因有的工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保险,有的自己上保险),到县保险基金会询问非农户与农户上社会保险的政策差别,到县公安局了解任秀琴等集体停工事件的性质,到赤尾公司核实具体情况及工人们的加班次数。
仅就到赤尾服装公司核实具体加班情况一项就让魏法官颇费心思。因赤尾公司的总公司住所地在房山区,工人们举证能力明显不足(工人们于每年年底将个人考勤卡上交公司),公司又不十分配合,赤尾公司与其总公司之间互相推诿,魏秀芬法官只得一遍遍电话询问,直到把每一名工人的加班次数一一核对清楚。大策媒体报道
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后,密云法院依法判决赤尾公司支付任秀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31日休息日加班工资及补偿金,养老保险金等共计1.6万元。 |